新版交规全面解析之“货运车辆处罚篇”
修订后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23号)(以下简称:123号令)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,相比于旧版,“新版”中不仅新增加了一些处罚条目,且对于“闯红灯、涉牌车”也加大了处罚力度。在货车方面同样加大了力度,凡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,有扣分情况,一律重新学习交通法规。
以下是处罚12分的条例:
1、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上的
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%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上的扣12分。很多人知道这一项,但是具体是多少?很少有去算。在这里,编辑帮大家计算一下,一般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为120公里/每小时,大型车为90公里/每小时。拿大型车来说,高速上开到108公里/小时,将被直接扣掉12分。想象一下,大货车开到108公里/每小时,遇到突发情况,那绝对是惨不忍睹!
2、连续驾驶,中途未休息的
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12分。这一项,在之前旧版交规中是6分。司机疲劳驾驶,导致严重事故已经屡见不鲜。危害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安危,在这一点上加强管理力度,是对大家的人身安全负责。
● 以下是处罚6分的条例:
1、货车载物超载30%以上
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%以上的扣6分。
2、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超速20%以上未达到50%的
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%以上未达到50%的扣6分。
3、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上道路超速未达20%的
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%的扣6分。同上一项一起,编辑在这必须要说一句!一次在路上,一辆货车像风一样从我边上飞驰而过,当时吓得我一身冷汗!万一前面出现辆故障车,那大货车能停下来吗?所以,请各位大车司机,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的人,安全驾车,请遵纪守法!
● 以下是处罚3分的条例:
1、货车超载未达30%的
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%的扣3分。
2、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超速未达20%
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%的扣3分。